- 贈與土地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增稅
稅捐機關說明,「贈與」契約指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,他方允受之契約,依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,土地所有權人「出售」自用住宅用地符合規定者,始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10%稅率課徵土增稅。
「出售」乃指「買賣」,並非「贈與」,所以移轉房地給子女時所簽定之「贈與契約」無自用住宅用地10%稅率課徵土增稅之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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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345對抗543,青年首購是主流,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,讓小孩子成家,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,投資客無利可圖,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。